總局:電梯安裝、改造作業可以不持證。 |
發布日期:2019-02-23 18:12:35 |
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的一個問題及答復引起了熱議:
問題: 尊敬的總局領導:根據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(2019年 第3號)》附件2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認定分類與項目 ,電梯作業人員(項目代號T)的作業項目為“電梯修理(注2)”,并解釋注2為電梯修理作業項目包括修理和維護保養作業。
根據上述內容,是否可以理解為: 總局回復: 電梯安裝、改造作業可以不持證。 疑問: 電梯安裝和改造作業可以不持證是什么意思呢?是有證可以不必帶在身上,還是以后電梯安裝和改造作業就不需要操作證了? 如果電梯安裝和改造不需要操作證了,這樣門檻不是更低了嗎?
此文件自2019年6月1日起實施 來源:網絡。 |